人販余華英獲死刑,受害家庭:“幾十年的辛酸,終于清楚了”
余華英共拐賣兒童11名。貴陽中院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
親生家庭與養育家庭關系復雜,有些被拐孩子難以應對,沒能接受認親?!暗覀兌几兄x妞花,因為她報案,我們才找回親人?!?br />
桑英高興的是,人販子得到應有的懲罰;難過的是父母已逝,姐妹倆經歷的苦難無法抹去。
責任編輯:譚暢
2023年9月18日,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圖)
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對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媒體拍攝的視頻中,楊妞花在法院門口把判決結果念給尋親家長,希望他們都能看到希望。
楊妞花在5歲時被余華英拐賣,25年后方尋親成功。2022年,楊妞花向警方報案并提供線索,余華英拐賣兒童一案正式立案。(詳見相關報道《人販余華英被判死刑:拐賣11名兒童,還賣過親兒子》)
經貴陽中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余華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間伙同龔某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孩童進行拐賣,得手后二人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付、楊某蘭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1名。貴陽中院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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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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