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債券到期后,如果屆時還本確實存在困難,經批準,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發行1至5年期新債券,分年全部歸還。
財政部網站援引新華網報道,為規范2000億地方政府債券收支預算管理,財政部近日制定并下發了《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預算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地方政府債券到期后,如果屆時還本確實存在困難,經批準,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發行1至5年期新債券,分年全部歸還。
辦法還規定,地方政府債券到期后,由
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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