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賄賂、瀆職案輕刑太多!“兩高”規范職務犯罪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
近年來,職務犯罪案件呈現出緩刑、免予刑事處罰等輕刑適用率偏高的趨勢。這是“兩高”為堅決貫徹依法從嚴懲處腐敗分子的方針而制定一個重要司法文件。
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這是“兩高”針對當前職務犯罪案件刑罰適用中的突出問題,為堅決貫徹依法從嚴懲處腐敗分子的方針而制定的一個重要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在就相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近年來,職務犯罪案件呈現出緩刑、免予刑事處罰等輕刑適用率偏高的趨勢。經過‘兩高’調研,職務犯罪案件輕刑適用比例偏高,有立法、司法、辦案機制、案件特點以及社會等多方面原因。其中,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的認定和運用不夠規范。
比如,在被紀檢監察機關采取“兩規”、“兩指”措施期間交代罪行是否認定為自首,地方上意見分歧很大,有的不加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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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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