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的1945——張愛玲“筆誤”解謎丨云端
關于記憶和遺忘,心理學有很多說法。張愛玲在去世前一年留下有缺陷的記憶,是因大腦海馬體損傷造成逆行性失憶,還是情緒性記憶的主動遺忘,至此已不是問題。當然,探討其間隱秘非為“祛魅”,只為“還原一個更復雜的張愛玲”。
責任編輯:邢人儼
張愛玲小說《小團圓》手稿。
“我又忘了”
張愛玲記性不好,本就有許多例子,讀宋以朗編輯、皇冠2020年出版的七十多萬字《張愛玲往來書信集》,更加深了這種感覺。
以往印象中,張愛玲的壞記性集中于日期和數字。比較著名的“公案”,有關那篇誕生了張氏金句“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虱子”的《天才夢》。直到晚年,張愛玲還對19歲時在《西風》征文中遭遇的“不公正待遇”耿耿于懷,但學者和張迷們考證,無論是征文字數限制、征文格式乃至獎項等,她都記錯了,而且可能當年就沒看清楚征文廣告具體條款。征文字數限制5000以內,她誤以為500;她最終得到的名譽獎第三名,她寫成“特別獎”;甚至把自己獲獎文章的一千五百多字,記成四百九十多字。
不久前翻家中舊雜志,無意間找出2004年7月號的《印刻》,這期的張愛玲專輯里,刊載了一封1966年6月4日她寫給駐華盛頓的英國大使館的信件。事緣其時張愛玲有意應聘某大學駐校作家,需學歷證明,她因文件遺失致函港大要求補發,但港大注冊處只證明其“兩進兩出”,只字不提她成績優良獲獎學金等榮譽,幾番交涉未果。當時香港仍為英國管治,她于是去信駐華府的英使館求助。為說明自己的狀況,千余字的信里有這樣一段:“……1955年我移民美國,60年代嫁給一位美國人,獲得美國籍。我的母親已歸化英國籍,于1958年在倫敦過世……”
這封信以前沒讀過,饒有興致,可讀到此處心里真是一驚:她和賴雅登記結婚是抵美第二年的1956年8月14日,8月18日她還寫信告訴鄺文美,怎么忽然變成了“60年代”?其母黃逸梵1957年10月11日在倫敦病故,10月24日她在給宋淇夫婦的信里準確地報告,母親已“在兩星期前去世”,給使館的信里卻白紙黑字寫成“1958年”。
母親離開中國時帶走的這張照片在其過世后回到了張愛玲手中。
這封信由陳姿羽翻譯為中文,蘇偉貞寫導言,兩人都沒發現,因此也不見注明信中的“筆誤”。的確沒人會想到,1966年的張愛玲46歲,僅屬中年,記性再差,也不至于把母親去世的年份和自己再婚的年代都搞錯,而且是在一份致官方機構的正式信函里。
所以,當我在張愛玲與宋淇夫婦的書信集里看到那么多的“我記錯了”“我又忘了”,不再驚奇莫名。張愛玲在美國很大程度上靠稿酬生活,卻連皇冠出版社某個時期固定給她的稿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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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