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暴可能涉及哪五種罪名?組織“水軍”從重處罰
和網絡暴力相關的罪名有誹謗罪、侮辱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
近年來,涉及侮辱、誹謗刑事案件數量明顯增長,但有罪判決比例很低。2022年,全國法院審結的587件誹謗刑事案件中,不予受理的有271件,占46%,作出判決的只有79件,占比不足14%,其中有罪判決只有43人。
責任編輯:錢昊平
2023年9月25,“兩高一部”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
當網絡暴力發生后,受害者常會感到迷茫:實施網暴的主體通常是不特定且多數的,人員眾多,會不會出現“法不責眾”的境地?法律又如何鑒別在網暴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2023年9月25日下午,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出對網暴違法犯罪,要“矯正‘法不責眾’”的錯誤傾向,重點打擊惡意發起者、組織者、惡意推波助瀾者以及屢教不改者。
指導意見明確,當出現針對對象為未成年人、殘疾人;組織“水軍”“打手”等實施;編造“涉性”話題;利用生成式AI技術發布違法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發起、組織這5種情形之一的,要對網暴者從重處罰。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教授姚佳看來,這代表了治理網絡暴力違法犯罪行為的態度。
首次對網絡暴力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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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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