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浮橋18人獲罪案啟動再審:“原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白城中院認為,原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符合再審條件,由白城中院提審。
一位接近案件的法律人士認為,再審的爭議焦點可能圍繞黃德義是否有強拿硬要的客觀行為。
新修建的便民橋計劃完工時間為2023年10月31日。每年10月中旬,當地開始秋收。
責任編輯:譚暢
2023年9月,吉林洮南,即將建成的便民橋。受訪者供圖
曾引起廣泛關注的私搭浮橋18人獲罪案有了新進展。2023年9月27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認為原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符合再審條件,決定由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審。
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2005年至2018年,黃德義伙同他人在洮南市瓦房鎮振林村至白城市洮北區平安鎮安全村洮兒河河道私自建船體浮橋,攔截過往車輛收取過橋費,收費標準為小車5元,大車10元,共計52950元。因犯尋釁滋事罪,黃德義獲刑二年,緩刑二年,另有17名親屬獲刑一年至拘役三個月不等,均為緩刑。
一位接近案件的法律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按照我國的司法實踐,法院啟動再審是非常慎重的,通常經過很嚴格的審查?!痹摲扇耸糠治?,糾正原判決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無罪,另一種是減輕量刑。
再審決定書。受訪者提供
“是否強拿硬要”或是再審焦點
再審決定書中提到的“原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上述法律人士分析,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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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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