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學信網顯示“結業”錯失高薪工作:學歷問題事關誠信,理應嚴肅以待丨快評
校方需要回應如下的種種疑問:既然畢業證與學位證并非依照程序頒發,那么當時頒證的責任人是誰?當事女子用了什么手段拿到了不合程序的兩證,其中是否牽涉腐敗與利益交換?事后校方既然意識到兩證不合程序,那么為何沒有及時通知當事女子并收回證件,而是只在學信網上找補回來?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一起“學歷新聞”引發關注。據《揚子晚報》報道,上海盧女士反映,自己本科畢業時湖南師范大學給她頒發了畢業證和學位證,但學信網卻顯示為結業,導致她在換工作時被應聘公司懷疑為學歷造假而未能通過審核,錯失了4萬多月薪的工作機會。
盧女士表示,學校以她當時普通話成績不合格為由,拒絕改回畢業狀態,“但在2002年畢業時,專業根本沒有這個要求?!?023年6月盧女士將湖南師范大學訴至法庭,要求學校將其學信網狀態改為畢業。10月6日校方拒絕庭前調解,長沙鐵路運輸法院認定盧女士結業時間為2002年,超過了行政訴訟的最長起訴期限,駁回起訴。
此事演變至此,輿論場上多站在當事女子一邊。實細審這起事件,仍有許多細節留待一一辨析,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首先,從目前本案呈現的時間看,仍有不少事實性問題需要認定。
當事女子的主要控辯理由是,自己拿到了學校頒發的畢業證與學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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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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