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課間十分鐘,學校何以成樊籠:“絕對安全”發生學丨快評
明明不是學校的責任,在家長的無理鬧騰之下,學校自行或在上級部門的催逼之下委屈地賠了錢。這對某些心術不正或喜歡推卸責任的家長來說,是一個不好的激勵,給他們創造了套利空間。而學校與教育主管部門為了避免再次出血,順理成章的做法不就是要限制孩子的活動自由,把孩子束縛在盡可能小的活動空間,這樣才能無窮逼近隔絕一切風險的“絕對安全”嗎?這才是問題的根子所在。
責任編輯:辛省志
針對一些地方中小學生“消失的課間十分鐘”,教育部表示:堅決糾正以“確保學生安全”為由而簡單限制學生必要的課間休息和活動的做法。隨后,一些學校開始響應,如媒體報道:下課鈴聲響起,山東日照山海天實驗小學的副校長黨新龍,將還在教室的學生攆出去。
不過,這一痼疾浸潤已久、既廣且深,恐怕不是一個表態所能根治的。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第八條:學校不得設置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游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針對的就是“消失的課間十分鐘”。問題在于,徒法難以自行,沒有哪家學校認為自己限制學生課間出教室、出教學樓、去操場是“不必要的”。所以,問題仍有待解決。
北青網近日報道,一位家長說:課間孩子若要出教室,基本只能上個廁所、接個水,途中不能大聲說話、跑跑跳跳;部分“寬松”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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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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