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領導被舉報收實習回扣應調查,職校不能把學生當“豬仔”丨快評
職業教育法規要求學生“應當”參加實習實訓,實習經歷就成了職校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一些職校拿著畢業證這一尚方寶劍,逼著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實習”,“不去實習就不給畢業證”,實習時間太短,不能為學校帶來足夠“價值”,也不行。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打假人王海通過網絡公開舉報江西某職業學校領導從學生實習中牟取巨額收入,引起公眾極大關注。11月13日,涉事職業學校所在的江西省新余市通報:已由市教育局、人社局等組成聯合調查組調查核實。
據極目新聞報道,王海在網絡發文稱,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的張老師無意中發現同在該校負責學生實習工作的前妻顏某某有600萬元巨額存款,同時還發現了一個涉及金額數千萬元的賬本,記錄了多家人力資源機構轉賬給學校多名領導的資金明細和分配比例。其中一頁顯示,僅一個39名學生、為期4個月的實習,就收到“管理費”近13萬元,其前妻分了1.4萬多元,另一名領導則分了11.4萬多元。爆料人提供的銀行流水也顯示,從2017年來,有多家人力資源公司以“用工企業支付培養費用”的名義,頻頻向顏某一關系人的賬戶轉賬,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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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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