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上班“摸魚”被領導辱罵,法院判侵犯人格權
2023年6月18日,劉某還在微信群中對萬伊健說,“最適合你的工作可能是去墳場念悼念詞”。
“如果私下場合罵,因為沒有在公眾場合,沒有其他人知道,就不構成名譽侵權。但是辱罵行為本身是侵害人格尊嚴的行為,所以在司法實踐中一般適用一般人格權去保護?!?/blockquote>責任編輯:錢昊平
民法典將人格權獨立成編后,全國法院受理的人格權糾紛案件就大幅增長。(人民視覺供圖)
“總算迎來一個還算好的結果,我輩年輕人的人格不得被侵犯!管你什么領導,我要整頓職場!” 2023年11月8日,“00后打工人”萬伊健在社交平臺上寫下這段話。
萬伊健曾供職于江西省南昌市一家考試培訓公司,因在辦公室打游戲被直屬領導發現,在隨后的溝通中被辱罵。
覺得受侮辱的萬伊健將直屬領導告上法庭。2023年10月25日,南昌市青云譜區人民法院一審判令萬伊健的領導向他公開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00元,理由是侵犯了人格權。
自從民法典將人格權獨立成編后,全國法院受理的人格權糾紛案件就大幅增長。2021年,民法典施行的第一年,全國法院受理一審人格權糾紛案件同比增長19.2%。
一審宣判后,萬伊健和其原領導均未上訴。萬伊健稱,判決已經執行。
先報警,后起訴
2022年8月,萬伊健進入南昌市一家從事教師招聘考試培訓的公司。
2023年6月初,是學員考試結束后的淡季,萬伊健有時會在上班時間“摸魚”。有一天早上,萬伊健打游戲被頂頭上司劉某抓了現行。
劉某給了他兩個選擇,一是主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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