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玩捕魚”涉賭案:矛盾的時間點,反轉的證詞
律師給出的意見是,這款游戲玩法處于灰色地帶,沒有法律說可以這樣干,也沒有說不能這樣干,所以“當時就抱著僥幸心理”。
巧合的是,案發后,有兩名證人與被告人關押在同一監室。一審庭審期間,被告人律師提交的情況說明顯示,兩名證人均表示自己在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安排下完成筆錄,做筆錄前,自己并未接觸過這款游戲。
責任編輯:錢昊平
一款名為“大富翁電玩捕魚”的游戲被廣西蒼梧公安認定為賭博。(人民視覺供圖)
“大富翁電玩捕魚”是一款游戲,由北京一家游戲公司開發、運營。兩年多時間內,玩家充值總額約1.57億元。
但在廣西蒼梧縣的公安機關看來,這個“捕魚”不是游戲,而是賭博。
2022年2月18日,該游戲公司實控人宗超、鐘柳青以及7名員工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蒼梧縣公安局逮捕。2023年10月23日,蒼梧縣法院一審判決,宗超被判有期徒刑6年10個月,鐘柳青被判有期徒刑5年半,其余7人獲刑2年到2年11個月不等。
判決書中說明,蒼梧縣公安局根據在工作中發現的線索,經初查確認涉案游戲部分玩家屬蒼梧縣籍,報案人和3名證人也是蒼梧籍,他們的證言證實涉案游戲涉嫌賭博,蒼梧縣屬犯罪地,具有管轄權。
南方周末記者從參加庭審人士處獲悉,巧合的是,其中有兩名證人與被告人關押在同一監室。一審庭審期間,被告人提交的情況說明顯示,兩名證人均表示自己在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安排下完成筆錄,做筆錄前,自己并未接觸過這款游戲。
不過,這兩名證人隨后在接受看守所詢問時,又推翻了在情況說明中的說法。
宗超、鐘柳青不服判決,已向梧州市中級法院提交上訴狀。
灰色地帶和僥幸心理
涉案人員宗超、鐘柳青和游戲公司的初創員工之前都是一家互聯網大廠的同事。2018年,他們從原單位離職,成立北京四?;士萍加邢薰?,合伙運營捕魚游戲。2019年下半年,游戲上線運營。
捕魚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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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