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文禁止“帶病上課”:學校與老師及家長均守土有責 | 快評
家長也應該負起監護人的責任,把自己孩子的身心健康與福祉放在第一位。不少家長把自己未實現的愿望拼命往孩子身上壓,明知自己的孩子已經出現發熱等癥狀了,讓孩子帶病或吃退燒藥后去學校,就為了不落下功課。如此雞娃,實在不可取。
責任編輯:辛省志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冬季學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凡六條,其中重點強調:指導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師生做好防護、及時就診、規范治療、科學用藥,不帶病上課上學;對學生患病期間的作業可不做硬性要求;重點落實中小學校、幼兒園晨午檢制度、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課追蹤登記制度。
這些規定,本身近乎常識,沒有什么問題,問題在于:難道某些學校與老師都沒有自治能力,對這些近乎常識的要求都不能無條件地予以執行,反而要一紙正式的文件來支持、約束嗎?這到底是學校與老師的問題,還是家長的問題?
首先,誰的地盤誰負責?,F在正值呼吸道傳染疾病高發季。在學校范圍之內,如果學校強令有發熱等癥狀的老師帶病上課,那顯然對生病老師的健康不負責任,對沒有生病的孩子及其他教職員工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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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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