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查實柏堡龍靠財務造假上市:股民損失誰來賠償? | 快評
普通投資者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以及專業知識去研究每一個股票,證券分析師的報告是他們獲取上市公司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分析師對投資者的決策具有很大的影響力。
一些質量低劣,甚至也可能有意造假的研報,讓投資者蒙受損失,難道僅僅因為在最后寫上一句“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或者加幾句“可能存在的風險”,就可以免責了嗎?
責任編輯:陳斌
一家靠財務造假上市的公司,除實控人外,還有哪些人應承擔責任?股民遭受的損失能得到賠償嗎?
截至2023年12月15日,A股“*ST柏龍”股票收盤價0.57元,已經連續13個交易日低于1元的面值,即使在接下來的7個交易日全部漲停(*ST股的漲跌停為5%),其股價也不可能回到1元以上。按照深圳交易所“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于面值將被退市”的規則,*ST柏龍已經鎖定退市的路徑。
深交所上市公司“*ST柏龍”,全稱廣東柏堡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曾經為“柏堡龍”,后因違規被披星戴帽,簡稱“*ST柏龍”(以下簡稱“柏堡龍”)。柏堡龍曾被稱為“A股服裝設計第一股”,2015年上市時發行價格超過每股23元,被不少證券分析師看好。然而,這家公司看似光鮮的財務報表,實際上都是造假而來。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柏堡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暨上市公告書及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13年至2018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12.7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4.10億元;此外,柏堡龍還存在其他未如實履行或者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為此,證監會對公司罰款1000萬元,實控人陳偉雄、陳娜娜夫婦各罰款500萬元、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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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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