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偏遠地區的一些定向生,為何主動違約?
很顯然,目前的違約成本過低,是造成大量公費定向學生紛紛選擇主動違約的重要原因。需要指出,筆者并無鄙視或不尊重鄉下從業者的意思,我只是意欲表達社會轉型期出現的某種社會傾向或風氣,其基本特征表現為很多人會選擇在發展機會更多的城市工作或生活。
責任編輯:陳斌
不久前,廣東高州市教育局發了一則通報,起因是劉某某等13名公費定向培養對象因個人原因拒絕履行或繼續履行他們與高州市人民政府簽訂的《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協議書》。依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老師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21]15號)及協議書規定,對劉某某等13名公費定向培養對象的違約行為予以通報。
附件內容顯示,13名培養對象均為研究生學歷。據悉,這并非公費定向畢業生違約的首例,此前,廣東陸豐市教育局、廣東雷州市教育局、福建莆田市教育局也曾相繼發布過針對類似學生的通報。
早在2020年4月,廣東省教育廳等4部門就聯合印發了《關于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的實施辦法》,明確了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計劃。按照“自愿報名、擇優錄取、公費培養定向從教、限期服務”的原則進行組織實施。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公費定向培養對象可免繳學費、住宿費、軍訓服裝費、教材資料費、實習實踐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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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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