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新修正案通過:立法司法聯動,從重處罰行賄 | 快評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表示,實踐中同期判處的行賄案件與受賄案件數量相比嚴重失衡,行賄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比例過高,對行賄懲處偏弱。
責任編輯:陳斌
2023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正案將于2024年3月1日起生效,增加了對行賄罪從重處罰的7種情形。
在刑法上,受賄和行賄犯罪被稱為“對合犯”,也就是雙方的相互行為構成的一種犯罪。刑法規定,行賄受賄都是犯罪。刑法以專門的一章來規定貪污賄賂罪,其中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是受賄罪;而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是行賄罪。根據最高法和最高檢2016年制定的司法解釋,行賄超過3萬元就構成行賄罪,行賄超過500萬元,就屬于“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當然,也有一部分人是因為被勒索才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因此獲得不正當利益,刑法明確規定這樣的情況不是行賄。還有一些人送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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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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