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觀收益是背后的催化劑
責任編輯:朱紅軍
■這是歷史進步的產物,也是公民私權得到彰顯和尊重的表現
■不能把早期文物保護意識普遍不強,征用程序不完善的歷史背景放到今天來比較
■允許并吸納民間資金參與文物保護,是未來文物工作的一個新潮流
從太原往南驅車160多公里,就能抵達武鄉縣,王家峪就坐落在縣城東邊40公里的一處山溝中,這里也是八路軍舊址產權糾紛的發生地。
這是一個紅色的城市,境內星羅棋布的八路軍總司令部、八路軍總政治部、中共中央北方局、抗日軍政大學等四十多處革命遺址,共同組成了“抗戰圣地”,“八路之都”等文化旅游概念。而這些遺址每年吸引來的七十多萬游客,為當地經濟注入3億多元的綜合收入。這個雄心勃勃的小城還曾想建立自己的小機場。
這是紅色旅游在中國鼎盛發展的一個縮影。所謂“紅色旅游”,是指把從中國共產黨成立至解放前夕這二十八年歷史階段,包括紅軍長征、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的重要革命紀念地、紀念館、紀念物及其所承載的革命精神,作為旅游資源開發和利用。
自2000年由江西省提出此概念后,紅色旅游迅速風靡全國并形成獨特的產業鏈。一項數據統計顯示,中國2008年紅色旅游接待人數已達2.27億人次,同比增長18.26%;實現綜合收入達1239.35億元,同比增長35.15%。
“像王家峪總部舊址產權糾紛等事件,經濟效應是不能回避的因素。”貴州師范大學紅軍文化及紅色旅游研究所所長李俊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但也要承認,這是歷史進步的產物,也是公民私權得到彰顯和尊重的表現。”
李俊最近接觸的一個案例也與此類似:貴州遵義會議舊址原來是一個舊軍閥柏輝章的私宅,解放后充公,現在他的后人正在考慮,是否該追回祖輩失去的權益。“從實質上說,這些事件都是一種利益博弈行為。”李俊說,“紅色旅游熱潮所帶來的可觀收益是背后的催化劑。”
“這種事情已經越來越多。”山西省文物局政策研究宣傳處處長許高哲說,計劃經濟時代所征收的很多文物,當初從民間到政府并沒有充分認識到它們的價值,而且很多手續不齊全,為糾紛埋下了伏筆。
許高哲曾接觸過一個山西農民,“文革”期間他家一塊牌匾以極低的價格被征用,后來才發現價值連城,現在也鬧起了糾紛。
許認為,必須在尊重歷史的前提下解決這些糾紛。不能把早期文物保護意識普遍不強,征用程序不完善的歷史背景放到今天來比較。諸如王家峪總部舊址產權糾紛等歷史遺留問題,只能通過法院仲裁解決,但效果常常不太理想。
在李俊看來,隨著物權法的實施,此類矛盾糾紛還將長期存在。允許并吸納民間資金參與文物保護,是未來文物工作的一個新潮流。
“有些建筑物是不可移動的,無論由誰來管理,它永遠屬于那個地方,只要管理能行之有效。”李俊說,“但這一切必須在政府的主導下,有違反文物保護法的,立即加以干預。”
現在,上海和蘇州正進行著類似的試驗,政府正在向民間賣掉和出租一些名人故居,以為古建筑找一個修繕保護的責任主體。
李俊認為,如果張憲國真的打算收回文物產權,自主經營,從法律上也并非不允許的,但不代表他可以像對待私宅一樣隨心所欲,要接受政府的指導和制約,遵守文物保護法。
“這也算是一種民間力量參與保護文物的方式吧。”李說,“總之,既要迎合潮流,也要尊重過去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