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法解釋確立兩條彩禮返還規則,“共同生活”或實質恢復事實婚姻 ?丨快評
最高法負責人對此的解釋是:共同生活的事實一方面承載著給付彩禮一方的重要目的,另一方面會對女性身心健康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尤其是曾經有過妊娠經歷或生育子女等情況??傊?,兩條彩禮返還規則或彩禮保留規則,具體怎么影響男女婚育意愿,需要長期觀察與研判。
責任編輯:辛省志
日前,最高法通過《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這一關于彩禮的新的司法解釋一出臺,就引起極大關注,且多日來熱度持續不減。
在這個司法解釋生效之前,關于彩禮的司法解釋為最高法“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有必要前后對比一下核心條款,關于彩禮的規則有何實質性變化,對男女雙方意味著什么。
第一,彩禮新司法解釋第二條:“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一方以彩禮為名借婚姻索取財物,另一方要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彼栽S多媒體在宣傳報道新司法解釋時,普遍打“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標簽。
這一規定直接來自民法典第1042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焙笳哂謥碜?950年第一部婚姻法第二條:“禁止重婚、納妾。禁止童養媳。禁止干涉寡婦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藉婚姻關系問題索取財物?!蹦敲?,如何理解“禁止任何人藉婚姻關系問題索取財物”?
首先得理解當下的彩禮是怎么回事。當下的彩禮與傳統社會的聘禮性質不一樣?!秲x禮》中有士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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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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