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山救援亦是風險教育:自負其責、能力匹配當為大前提 | 快評
孩子們探索自然的勇氣不應該受到打擊,但是,應該在能力匹配與風險能承受的前提下去從事。當然,野山不等于不能爬,能自負其責、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當然可以,事先買好保險,若是遇險需要搜救,自己承擔成本有何不可?人類探索自然,也是在探索自己的極限與能力邊界,是一曲勇氣的贊歌,不應該因有風險而視為畏途。
責任編輯:辛省志
北京房山公安分局日前通報一起救援行動:來自公安、消防、應急和藍天救援隊等100余人搜救力量,冒著大雪,歷時34個小時,于2月22日凌晨將相約爬野山而被困的5名高中生營救下山,5人身體無大礙。
此前的2月20日北京普降大雪,17時許,房山警方接到報警稱在周口店地區,有5名學生因爬野山被困,警方立即開展救援工作。經了解,這5名高中生于2月20日上午,乘車到房山周口店地區相約攀爬野山,進山后連續走了幾個小時導致體力不支,且對路況不熟悉找不到下山的路,隨即報警求助。
我們從小就建立了“有困難,找警察”的心智占位。這5名高中生,在體力不支又迷路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報警求助,是順理成章的。警方協調了多方一百多人的搜救力量,冒著大雪爬野山,接近一天半時間,才救下這五人,所付出的犧牲與代價是巨大的。而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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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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