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院”對話 | 最高法刑三庭庭長陳鴻翔:要把死刑案件辦成鐵案
規定雖未明確要求對辯護意見作出回應,但最高法出臺的規范性文件以及司法實踐,均要求死刑復核裁判文書在表述辯護意見后應當對辯護意見作出回應。
2020年至2023年,法院一審受理侮辱、誹謗案件3869件,其中,2021年較2020年收案數增長達53.57%,2022年、2023年收案數量均超過千件,年均增長分別為6.50%、19.86%。
責任編輯:錢昊平
最高法刑三庭庭長陳鴻翔。(受訪者供圖)
2022年1月1日,法律援助法實施。這部法律第一次明確規定,申請法律援助的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應當獲得律師辯護。
死刑復核是死刑案件的最后一道關卡。按照刑法,二審被判死刑的案件均需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在法援法實施前,死刑復核階段律師參與度并不高。
在法援法出臺之后,死刑復核案件律師參與辯護的情況如何?在這一過程中,如何保障律師的辯護權?2024年全國兩會召開之際,針對這些問題,南方周末記者專訪了最高法刑三庭庭長陳鴻翔。
向司法部反饋辯護質量不佳案例
南方周末:如今死刑復核案件有律師辯護的比例達到多少?
陳鴻翔:根據法律援助法規定,除極個別不委托辯護律師、也不申請法律援助的被告人外,最高法死刑復核案件基本上都有辯護律師介入,死刑復核程序中被告人的辯護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為落實法律規定,最高法、司法部于2021年12月30日聯合發布《關于為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確立了最高法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依申請通知辯護制度,這是中國法律援助制度邁入新時代的一大亮點,也是死刑復核程序的重大改革。
死刑案件人命關天,辦理的每一個環節都應當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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