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熱議寵物管理:養犬傷人負刑事責任,或可大大減少惡性事件 | 快評
隨著惡狗傷人事件多發,制定專門的刑法條文來應對也是可行的。這與“醉駕”“高空拋物”入罪的邏輯類似。
責任編輯:陳斌
加強對飼養寵物尤其是養狗的管理,成為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們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全國人大代表庹慶明建議,將犬只傷人的刑事責任寫入刑法修正案。全國政協委員劉木華提出,應加強對不文明養寵行為的執法和懲罰力度,允許警方啟動簡易處罰程序,提升處罰效率。
隨著養狗的人越來越多,狗咬傷人的事件也層出不窮。就在剛剛過去的2月28日,貴州又有一名小男孩被一條大黑狗咬傷。而在2023年9月9日,貴州凱里祖孫兩人在小區地下車庫口被一條惡犬咬傷,孩子頭骨差點被咬穿;2023年10月16日,成都一名2歲女童被未拴繩的羅威納犬咬傷,右腎挫裂,右側肋骨骨折,住院治療將近一個月才脫離危險……
這些傷人的狗,有部分是流浪狗,但大部分是有人飼養的。狗咬人后,狗主人應負什么責任?民事方面,民法典有專門的一章“飼養動物損害責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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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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