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更多人能擁有“企業家精神” | 快評
“企業家決策”本質上就是風險決策,在各種噪音之下,分辨出有效信息;在可能信息不充分甚至有信息互相矛盾的情況下,主要靠直覺敏銳地把握未來趨勢、發現市場機會,并且是用真金白銀下注的,接受市場的終極檢驗或曰消費者用鈔票投票,所以不是紙上談兵,也不是在書齋給定約束條件求出數學上的最優解。
在這個過程中,基于直覺的判斷力,敢于開拓甚至冒險的勇氣,及枕戈待旦的執行力,是構成“企業家精神”的核心要素,原始豐饒、質樸剛健、正直勇敢,旺盛的生命力,是“企業家精神”的泉源,不是也不應是少數人的專利。
責任編輯:辛省志
今年全國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上,再次提及“企業家精神”: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積極支持企業家專注創新發展、敢干敢闖敢投、踏踏實實把企業辦好。2016年以來,“企業家精神”多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分別為:“充分激發企業家精神”(2016),“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2018),“激發企業家精神”(2019),“弘揚企業家精神”(2021-2023)。
何謂“企業家精神”?這一詞進入經濟學,是因為奧地利學派,這是一個推崇自由市場經濟的學派。Entrepreneurship,譯為企業家精神或企業家才干,顧名思義,是企業家所具有的(精神與行為)特質或稟賦,所以問題有變成了:何謂“企業家”?
經濟學意義上的“企業家”與“企業家精神”,具有抽象性與某種程度的超越性,是對各行各業、千千萬萬具體的企業最高決策兼執行者精神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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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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