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院長張應杰:訴源治理的本質是社會治理
在審判執行工作中,要依法嚴格區分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依法準確區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依法保護守信行為弘揚契約精神,讓法治具有確定性,更帶來安全感,成為穩定市場預期、增強發展信心的重要保障,營商環境發展預期就能更穩更好。
責任編輯:錢昊平
全國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應杰。(受訪者供圖)
“能動司法是貫穿報告全篇的主線?!?024年3月10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云南省代表團召開全體會議,審議“兩高”工作報告,全國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應杰在發言中如此評價最高法的工作報告。
作為來自法院系統的代表,張應杰對最高法工作報告關注更多。圍繞“法治營商環境”、“能動司法”、“訴源治理”等最高法報告中的關鍵詞,和“案多人少”“人案矛盾”等法院存在的普遍問題,代表團全體會議結束后,張應杰接受了南方周末記者專訪。
案結事了,才是訴訟的目的
南方周末:在今年的“兩高”報告中,你最關心什么問題?
張應杰: 今年“兩高”報告中有很多高頻詞,我最關注、思考最多的就是報告中提到的“公正與效率”主題??梢哉f,這是人民法院追求的永恒主題。
近年來,最高法院圍繞“公正與效率”這個工作主題,帶領全國法院在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促發展、惠民生方面彰顯了司法擔當,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不斷增強。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中國式現代化的推進,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對司法的多元化需求,導致糾紛解決“量”的需求急劇增長。
同時,人民群眾對“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不僅關注自身權益保障問題,也越來越關注社會公平正義;不僅要求案件公正審理,還希望更快結案。這讓司法審判工作和一些熱點案件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而人民群眾起訴到法院是為了解決問題,所以對于當事人和裁判者而言,只有程序合乎規范,同時能實質性解決問題,案結事了,才是訴訟的目的、才能體現訴訟的價值。
南方周末:圍繞“公正與效率”這一主題,云南法院部署了哪些工作,是否還存在不足?
張應杰:近年來,云南法院狠抓司法改革,狠抓隊伍建設,司法審判工作又有了新的進步。但和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和先進發達地區相比,我們還存在不少短板弱項。
今年以來,為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云南法院以最高法院重構審判質量管理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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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趙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