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職場門檻”如何打破?| 快評
一直脫產,從來沒有參與過生產過程與環節的人成為“社會管理者”,本身也是一個悖論,對經濟、社會與人民沒有具體而真切的認知,如何管理社會?故而,放寬或放開公務員35歲招錄限制,或可同時要求報考者必須要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經驗,最好是體制外或自由競爭行業的工作經驗,從而對生產、社會運作與民情秩序有比較好的理解。這樣,當他們成為政策的執行者時,不會機械執行政策,能及時發現與反饋政策可能面臨的問題;當他們成為政策的制定者時,不會拍腦袋制定政策,能理解下情,能理解政策的初衷與實際效果之間可能會出現背離,能理解執行者的難處在哪里。
責任編輯:辛省志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關注到“35歲”這個職場話題。政協委員、中央民族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蒙曼建議取消公務員遴選的35歲門檻;政協委員、全總辦公廳主任呂國泉再次呼吁打破35歲職場門檻,讓各年齡段勞動者都有施展才華的舞臺。
兩個“35歲門檻”都為人熟知。邏輯上,前者是后者的一個子集,不過公務員的35歲招考門檻同體制外或自由競爭行業的35歲職場門檻,確實也有不一樣的地方。
公務員的35歲招考門檻,是一條常見的年齡劃斷線。為什么不是34歲或36歲?或是因為35顯得更整一些。公務員本身是高度穩定性的職業,職業流動性很低,一般來說,男性60歲、女性55歲到了退休線?;蛞惨馕吨?,這一劃斷線所隱含的期待是希望男性的服務期至少25年、女性的服務期至少20年。
不過實際來看,公務員實際的服務期短一些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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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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