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條例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救災將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有關部門在救災工作方面的職責和權限不清,影響了救災工作的效率;救災準備機制不健全;地方貪污、挪用、截留、私分或者騙取救災款物的現象仍然存在.....
3月9日,國務院法制辦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救災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的通知。
法制辦通知稱,我國現已出臺防洪法、防震減災法、突發事件應對法、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抗旱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預案,對災害應對、搶險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事項做了規范。
但是,救災工作實踐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亟需通過立法加以解決:一是救災工作管理體制不順,有關部門在救災工作方面的職責和權限不清,影響了救災工作的效率;二是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大多只適用于單項自然災害,在發生重特大災害時缺乏法定的聯動機制,未形成救災的統一規范;三是救災準備機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在救災資金、物資儲備、技術手段和信息共享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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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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