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入獄12年
一個無法明確是否有生命危險的“證明難題”橫在所有人面前,背后是無法離開醫院的犯人、不愿接收的監獄和看守所、不能出具相關結論的機構。
“可能罪犯的病情沒有那么嚴重,但是監獄和看守所都害怕人死了?!币晃恢胁勘O獄系統領導向南方周末記者透露,他所在的監獄也曾遇到過類似情況。
發自:上海
責任編輯:錢昊平
2024年3月26日,“三類罪犯”王廣平(右一)在上海醫療機構化療。(受訪者供圖)
如果不是身體原因,他本不該有這樣的“自由”。
2024年2月29日下午,上海市寶山區距市中心約30公里處的一間出租屋里,王廣平拉開冰箱門,抽屜里是一包一包的藥和針劑。從2023年12月中旬起,王廣平就一直待在上海求醫。龍年春節,他和妻子也是在出租屋里過的。
王廣平是一名罪犯,因患多種疾病,只能在警察的看管下常年在外接受治療。每隔幾天,警察就會上門“看看他”。
獲刑12年來,他從未進過監獄。
2012年7月,遼寧省營口市鲅魚圈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7項罪名,判處王廣平有期徒刑12年。同年11月,營口中院二審改判,刑期縮減至10年。
一審宣判后,疾病纏身的王廣平被監獄拒收。判決生效后前三年,鲅魚圈區法院每年都向其下發一份“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允許他保外就醫。
事情在2016年發生逆轉。法院這次認為,王廣平雖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但醫院沒有明確其“短期內有生命危險”,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決定收監。此后,王廣平多次被收進看守所,因為病情,又多次被送回醫院。
按照終審判決,王廣平本該于2022年刑滿釋放。但在這一年,鲅魚圈區法院又下裁定,認為王廣平長期患病,不能收押,但除暫予監外執行的那幾年,其它在外看病的時間不能折抵刑期,故將其刑期更正為至2028年。
無法入獄,也無法監外執行,刑期還被“延長”。
時至今日,一個無法明確是否有生命危險的“證明難題”橫在所有人面前,背后是無法離開醫院的犯人、不愿接收的監獄和看守所、不能出具相關結論的機構。
暫不收押
62歲的王廣平是典型的東北人,高個子、大骨架。第一次見面,很難看出他是個久病纏身的人。但細看還是有些與眾不同:光頭、右臂上的針管,說話時猶如手拉風箱般的尾音,以及行走時虛浮的左腳。這些表現分別指向的病癥是口腔癌、肺栓塞和右側頸動脈栓塞。
從潛藏在身體里的改變,到診斷書上的幾行判斷,再到對醫院的依賴,過去二十年里,這些于王廣平來說只是日常。被判刑前,他已有多年病史。
一審過程中,鲅魚圈區法院查明,王廣平自1981年起開始經商,先后在營口投資興建解放礦產品加工廠、解放輕燒粉廠、同興凈化廠等多家工廠。
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曾與王廣平合開公司的臺灣人黃茂森回憶,2001年,在營口市臺辦、大石橋市(營口代管的縣級市)政府辦及大石橋市外經委的勸說下,他與王廣平共同出資5365萬成立了一家礦業合資企業——營口同興礦業有限公司。
合資企業開辦兩年后,2003年,王廣平就查出了肺栓塞。
2010年6月2日,全國公安機關“嚴打整治行動”開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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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