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夢川丨為什么說清人寫詩用韻最嚴格?
宋代科舉考試重策論、輕詩賦,寫詩并不是很重要,所以在沒有強制要求之下,詩人們日常創作中用韻自然就放寬了。而清人科舉改從《佩文詩韻》,韻部較之唐宋已放寬不少,詩人反而愿意在平時創作中也遵照科舉標準,以便適應考試,所以整體上顯得要嚴格得多。
責任編輯:劉小磊
高心夔《陶堂志微錄》內頁。鈐“天津嚴范孫先生遺書”印,現藏國家圖書館。
“該死十三元”是詩壇流傳已久的一則掌故,出自清末薛福成《庸庵筆記》,謂當時頗有才名的高心夔,第一次在咸豐己未科會試復試中作詩出韻,次年又在庚申恩科朝考中作詩出韻,故兩次都被列為四等,一生仕途蹭蹬。而據云兩次試帖詩都是限“十三元”韻,于是促狹鬼王闿運贈以詩曰“平生兩四等,該死十三元”。吳其昌先生在所著《梁啟超傳》中曾引此為例對清末教育狀況提出強烈批評,謂八韻詩“以現代人之方音,而必押隋、唐時代之韻腳,無理取鬧如此,而反認為天經地義……這真是活埋青年、活埋天才的秦坑!”按,清代科舉試帖詩多為五言八韻之排律,自康熙頒定《佩文詩韻》后,用韻必須嚴格從之。而《佩文詩韻》實際上就是金代以來流行的《平水韻》,《平水韻》則又源自北宋《廣韻》,《廣韻》又源自隋代《切韻》和唐代《唐韻》,故吳先生乃有此說。不過從科舉考試和詩歌創作的角度,未免都有些言重了。
任何考試選拔都應該有一定的客觀標準,以期盡可能做到公平?,F代考試都有很多“客觀題”,連高考作文也有一些限定條件,原因即在此。試帖詩限定體裁、篇幅、用韻,就是一種客觀標準,否則大家隨便寫一首詩,如何判定高下?用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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