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驟然轉公后,國有公司被判賠近3000萬元
雙方合作宣告破裂后,蒙自南開、東莞四海、云南紫龍作為共同起訴人,先后向蒙自市人民法院、紅河州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認定蒙自市教體局、政府作出的轉公行政行為違法,但兩級法院均作出裁定,表示不予受理。
責任編輯:錢昊平
云南蒙自市政府北側,市中心的黃金地段,如今已更名的原蒙自南開學校校園。(受訪者供圖)
時隔近一年,一起因學?!懊褶D公”引發的合同糾紛案終于告一段落。
2024年2月21日,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蒙自市教育投資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蒙自教投”)需賠償東莞四海教育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東莞四?!保?943.36萬元。蒙自教投為蒙自市財政局間接全資控股的子公司。
兩方的利益糾葛要追溯到近4年前。
2020年6月15日,蒙自市時任市長親自帶隊遠赴天津,與天津南開公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南開公能”)進行溝通,計劃在市中心黃金地段建立一個“高標準、高素質的教學基地”。
四個月后,備案總投資4.5億元的蒙自南開學校(下稱“蒙自南開”)落地。作為一所民辦學校,蒙自南開由多方共建,代表市政府的蒙自教投負責征地、校舍建設;南開公能負責引入教學管理資源;東莞四海也作為參與方,負責舉辦及運營學校。
然而好景不長,學校開學僅11個月后,2022年秋季開學前夕,蒙自市開展“公參民”學校治理工作,要求將部分民辦學校轉為公辦學校。蒙自南開赫然在列。隨后20天里,蒙自南開匆匆完成轉公,被移交給蒙自市教育體育局。
隨著轉公的發生,多方合作宣告破裂。2023年4月,東莞四海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提出轉公為蒙自市政府強制要求,蒙自教投應當賠償違約金、退還履約保證金合計4510.07萬元。但一審法院認定轉公屬于政策變動的不可抗力,僅支持100萬元履約保證金。東莞四海對該判決不服,后提起上訴。
合作伙伴反目
草草收尾前,這場一拍即合的合作也曾被傳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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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趙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