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復親子關系、探討價值觀問題:一位大學老師感受家庭旅行的意義
經過近兩個小時的深入交流,我們達成了一些基本共識,包括但不限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不主動欺負別人,這種欺負不僅包含肢體上的,亦包括言語上的,正所謂“禍從口出”;如被人欺負,第一次應該對欺凌者進行認真與嚴肅警告,并清清楚楚和明明白白地向對方表達你的不滿情緒,“你的行為讓我很不舒服,我非常不喜歡,請你以后不要這樣對我,不然下一次,我會對你不客氣的”。
責任編輯:陳斌
某個周五晚,讀四年級的女兒突然對我說,“老爹,明后天可以請假不上課,出去散散心嗎?”看到女兒渴望的眼神,我當即決定“必須可以”,我花了十分鐘搞定周六日的課程請假事宜。晚上八點,我們開啟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外出放松的意義:修復親子關系
車子一啟動,孩子們就開始忍不住尖叫起來,在后排和著“姑娘你別哭”的音樂,搖擺起身體來。孩子媽媽就想到的是去放松,沒時間或不好安排時間學習,迫不及待地打開英語錄音機,意思是讓他們聽英語對話,被我阻止了。我的理由是,既然是出來玩,就開開心心地玩,就不要學習了,周日下午返回家中再補功課也不遲。
孩子們玩當然是頂頂重要的事,但于我而言,營造輕松與松弛的氣氛與氛圍,在泡池里相互打水,打累了就坐下來泡澡、聊天,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改善與增進親子關系的契機。
如實說,女兒三年級以來,與我的關系發生了一些細微的變化,包括但不限于:騎電瓶車送她上學及放學,她不喜歡坐在前面的“嬰兒椅”,而是習慣性坐在后座;吃飯時,她不喜歡我給她夾菜;吃東西時,她不能接受吃我吃過的東西;功課方面有疑問時,她開始不喜歡找我了,而是習慣性去找她媽;學校里或日常生活中有什么有趣的事,或開心的事,或不開心的事,她也不愿意主動與我分享,而是習慣性分享給她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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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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