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婦女可依法查詢配偶財產”:多地已規定夫妻財產可互查
2010年,廣州、青島、濟南等地就頒布了類似的地方法規,但明文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相互查詢對方財產情況,或女方有權查詢男方管理的共同財產情況。
“立法者的本意并非只保護女性權益,不保護男性權益,但如果不把這個問題說清可能會造成房地產管理部門等執行機構的工作人員在解讀法條時產生誤會,進而造成實踐中執法的偏差?!?/blockquote>責任編輯:錢昊平
2023年11月30日,江蘇常州鐘樓區北港街道婦聯啟動2023年女性權益保護黃絲帶行動之“暖冬”進企行動。(人民視覺供圖)
今年6月1日后,福建的已婚婦女可以查詢丈夫的財產情況。這是剛剛頒布的《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作出的規定,條例將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其實,此類做法早就存在。2010年,廣州、青島、濟南等地就頒布了類似的地方法規,但明文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相互查詢對方財產情況,或女方有權查詢男方管理的共同財產情況。
相較而言,福建的地方立法規定女方可以查詢配偶的財產狀況,并未載明“夫妻雙方”,且條款中并未限制可以查詢的財產范圍。
條例一公布,就引發討論:是否會侵害男方的合法權益?對于夫妻共同財產,該如何理解平等處理權和知情權?
隱私權的爭議
律師黃綺曾任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兼任上海市婦聯副主席期間,她接到不少反饋和求助:女性離婚時不了解婚內財產和配偶藏匿的股權和房產等信息。
在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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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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