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錢上班,跳槽無門:競業限制協議濫用調查
?在看似尊重雙方意愿的協定中,企業購買了員工全部的時間,并合法地牽制住了所有員工在就業市場的流動。在表面的契約自由之下,“妄圖”跳槽的員工要么完全脫離自己熟悉的行業從頭開始,要么面臨高額的索賠。在圍繞競業限制展開的糾紛中,掌握合法性以及絕對社會資源優勢的商業巨頭,對跳槽的前員工構成全方位的碾壓,后者幾乎只能接受自己賠錢打工的殘酷事實。
發自:上海
責任編輯:李屾淼
《保密、不競爭和知識產權歸屬協議》
研究生畢業時,陳鑫許愿要趁著年輕多掙錢,然后把父母接到南昌來。
他生于江西撫州市崇仁縣的村子,家中以種地為生。中考后被江西最好的高中臨川一中挖走。盡管高考發揮失常,但他仍考上了一本,成為村子里屈指可數的大學生。剛進大學,陳鑫就鉚定以考研搏一個更好的未來。2019年,陳鑫進入上海對外貿易大學讀研,一所長于商科的老牌專業院校。
陳鑫是為數不多在上外貿老校區讀書的學生。老校區在長寧古北,一片憑借開放、便捷的外事外貿活動而發展起來的地區。就在學校斜對面,一條古北路之隔,就是蒸蒸日上的商業區。從讀研時,陳鑫就期望進入附近的A公司工作。對他而言,這家蒸蒸日上的新互聯網大廠意味著一個既能掙錢,又能學點本事的機會,也意味著更好的發展。
2022年6月,他與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入職南昌地區的運營崗,月基本工資12375元。伴隨勞動合同的是一份《保密、不競爭和知識產權歸屬協議》,這是所有入職A公司的員工都必須簽訂的協議。
這份名為《保密、不競爭和知識產權歸屬協議》的競業協議,基于《勞動法》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擬定。過去10年里,為維護企業商業秘密和防止競爭對手“搭便車”,類似的限制性制度條款在國內互聯網企業中日漸完備。
如今,互聯網企業的競業協議已經從約束高管、核心技術人員變成無差別競業。
陳鑫簽訂的競業協議規定,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從A公司及其關聯公司離職,兩年內都不得入職四十多家企業及其關聯企業、投資方和直接或間接的服務方。這四十多家企業幾乎包括除A公司及其關聯企業之外的所有頭部互聯網企業和電商企業。
陳鑫當時并不知道,簽訂這樣的協議意味著他一旦離職,就有兩年時間幾乎要告別國內的互聯網企業。
2023年6月,陳鑫與同事赫知先后離職A公司,并在離職時簽署了《競業限制通知書》。赫知在A公司工作了快兩年半,第一次得知離職時要簽這樣的文件。他所在的運營團隊人員流動率高,卻從未聽聞過他們這樣無職級的基層員工被啟動過競業限制。在他看來,他們并不掌握什么商業秘密,甚至連自己負責的倉庫,也只能看到GMV、毛利潤等三個數據,而類似流量、復購率等核心數據,都被公司鎖死。
簽署《競業限制通知書》既意味著員工無法入職四十多家一線互聯網企業及其關聯方,也意味著A公司每個月會支付競業補償金,金額為離職前稅前平均月工資的30%。
盡管陳鑫和赫知收入差不多,但陳鑫每個月收到3700元,赫知每個月收到1700元——因為兩個人的工資構成有差異,后者是績效主導,被按照5975元的每月基礎工資來支付競業補償金。
“我的補償金低于南昌最低工資標準,我到現在都不清楚這個是不是合法?!焙罩f。
作為組里第一個簽署《競業限制通知書》的人,赫知意識到他的跳槽開始具有風險?!拔乙灿锌紤]后果,但總得生活下去啊,我有車貸、房貸要還,一個月1700沒法生活?!焙罩f,“我要是完全接受這個協議,我可能真的就要另起一行。有點走投無路?!?/p>
在繼續忍受、告別互聯網行業與冒險之間,陳鑫與赫知選擇了最后者,加入了另一家互聯網電商企業M。
從此,又多了兩個因背著競業限制而在互聯網公司東躲西藏的人。至于把父母接來南昌的心愿,“往后推吧”,陳鑫說。
2024年初,互聯網大廠Z公司回應了韓宇銳的發帖,稱其存在不實、片面內容,稱企業是為保護核心商業秘密外泄才對起啟動競業限制。
自2023年4月,韓宇銳與Z公司就競業限制展開了拉鋸戰。北京海淀區仲裁委給出的結果是將Z公司主張的60萬元競業違約金調整為18萬。此后,海淀區法院一審維持原判;Z公司再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繼續維持原判。
二審開庭前夜,韓宇銳將自己的經歷寫成了《給Z公司賣命兩年,被惡意勸退并要求退還全部工資》。在他與Z公司拉鋸期間,父親的腦膠質瘤惡化,無法站立,需要再次接受手術;母親曾經特地給Z公司領導寫信,請求考慮他們家庭實際情況,酌情處理。因為眼淚打濕了信紙,母親重新謄寫了一遍。
《給Z公司賣命兩年,被惡意勸退并要求退還全部工資》發布后,韓宇銳接到Z公司法務的溝通,對方提出和解,只需返還競業補償金(3.78萬),加上違約金合計5萬元。條件是刪除發帖,并公開致歉,并承諾不再侵犯公司及相關員工名譽的行為。
韓宇銳與父母都拒絕了和解方案,他堅稱自己沒說假話,不能公開道歉。他公開回應了Z公司稱他在離職前頻繁查閱了企業內部幾年間的核心數據,舉證自己查閱的都是企業內部完全公開的產品知識文檔,不涉及核心數據。
一個甚至帶了點幽默感的反擊是:韓宇銳反訴Z公司,要求賠付其加班費,基于他平均每天超過12小時的工作時間。他主張的加班費與競業補償金近乎等額抵消。
有的公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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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趙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