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水女童事件造謠團伙被公訴:“以造謠謀生”的自媒體可以休矣 | 快評
本案中女童父母的生活如果遭遇較大影響并且造成了惡劣后果的話,造謠團伙就應承擔更大的責任。目前該造謠團伙已被提起公訴,理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附帶民事賠償。自媒體從業者也應戒慎恐懼,在畸形的流量生態面前知所進退,不至于“以造謠為生,以造謠為樂”。畢竟,“流量狂歡”鋪就的未必就是一條名利雙收的金色坦途,還有可能是一條自欺欺人的不歸之路。
責任編輯:陳斌
2024年4月16日,上海警方發布通報,在2023年10月4日的“女童落水”事件中,一個12人組成的團伙在事發之后以“標題黨”“震驚體”方式惡意編造炒作了一系列諸如“女孩父親系繼父”“女孩被帶往溫州”等謠言,并通過批量注冊網絡賬號,進一步轉發炒作,閱讀量超百萬,而該團伙僅通過炒作這一事件的謠言就非法獲利4萬余元。
回溯時間線可知,2023年10月4日,一對夫婦到上海浦東公安分局臨港新城派出所求助,稱其4歲的女兒在海邊游玩時走失。10月18日,女童遺體在寧波市鎮海區某灘涂被發現,系溺水死亡特征,排除刑事案件。然而在從溺水事發到找到遺體的兩周時間里,網上卻出現了“女童父親是繼父”“繼父舉止異?!钡穆曇?,部分網傳內容甚至繪聲繪色地編造出了一整段“家庭倫理劇”,引發網絡流量狂歡。
如今造謠團伙雖然已被提起公訴,其名下的自媒體賬號也被全面封禁,但圍繞此次事件仍有不少未發之覆,值得一一辨析。
其一,這個造謠團伙違反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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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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