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檔案”與對一個時代的反省——劃定“罪與非罪”的界限
在法治社會中,假如有人報告領導說,聶紺弩批評了政府,領導會說,大家都在忙著掙錢,難得聶先生還在關心國家,批評得可有水平?有水平的話我們給發點獎金
責任編輯:戴志勇
在法治社會中,假如有人報告領導說,聶紺弩批評了政府,領導會說,大家都在忙著掙錢,難得聶先生還在關心國家,批評得可有水平?有水平的話我們給發點獎金
一文激起千層浪
最近,看到有關于聶紺弩的評論文章在感慨當年聶紺弩是朋友們告密才被送進監獄。被點名的是一些文化名人,他們本身也長期受到政治迫害。然后,我才看到這些評論的根源——作者寓真寫了一篇關于聶紺弩檔案的長文。爆炸性的效應都是來自文中公布的檔案材料。這些材料顯示,他的罪名部分來自朋友對他言論的揭發。
關于道德的討論沖在最前面,因為既然“告”的是“密”,告和被告之間總有比較親密的關系,告密會有惡果,會帶來懲罰。把對自己有親密聯系的人,送入一個受懲罰狀態,是人之常情特別不能接受的事情。
這樣的問題甚至是全球性的。前不久,在布拉格研究院負責管理歷史檔案的年輕歷史學家,發現一份1950年的檔案,有米蘭·昆德拉的告密材料,也引起一場軒然大波。被告密的人差點被判死刑。最后被送到鈾礦強制勞動14年。檔案材料提到是大學生米蘭·昆德拉的揭發,卻沒有留下他的筆跡。而米蘭·昆德拉本人否認有過這樣的事情。此案至今還是個謎。
另外,在東西德合并之后,東德檔案公布也一度使得告密問題公開,涉及面之廣,幾乎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原有的人際關系要重新洗牌,維護最基本社會安定的家庭、朋友、同事和鄰里關系等等,都處在崩裂的可能之中,當局不得不暫停公眾對一些檔案的查閱,或者在檔案中隱去告密者的姓名。
因此,有作為“政治運動過來人”的學者指出,告密的根源是幾十年嚴酷政治運動摧殘扭曲著人性,而人性本身就是復雜的。這樣的揭秘會帶來許多難以料想的傷害,我們應該停止“揭瘡疤”。也有學者認為,告密今天還在自己身邊發生,所以,“揭”有警示作用,讓大家知道,告密是壞事,做不得,做了之后,有一天可能會被揭示,會被大家所不齒。到底如何是好?
我想,首先要問:是社會制度的哪一個關鍵點在形成社會的告密之風?
告密的制度關鍵在哪里
大家注意到,在相似的社會機制下,會出現大量類似的告密,而在另外一種社會機制下,卻不會形成一個告密社會。我想探究的是,所謂告密的要害究竟是什么。為什么會在不同的社會機制下形成這樣的本質差別。
我想,差別的關鍵不是一個社會機制比另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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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