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遙控下級法院審案”:不能讓二審、重審徒具形式 | 快評
這個案件之所以引發法律界與公眾的關切,在于實質上消解了法官獨立審判權及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的制度,在此基礎上動搖了兩審終審制與重審的根本。
責任編輯:辛省志
近日,青海省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和天峻縣人民法院被指遙控干預重審案件庭審引發關注。2024年5月11日,天峻縣法院開庭審理一起12人被控尋釁滋事案件。該案此前已在天駿縣法院經歷一審,海西州中院二審裁定撤銷判決,發回重審。而當天下午4時許,審判長宣布休庭。其中一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在經過審判長席時,注意到電腦屏幕上顯示的聊天記錄。
“打斷”“硬氣點,不要隨意發言”……其中一名發言者在群內的昵稱為“哈斯庭長”,疑為該案原二審審判長、海西州中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哈斯朝魯。據網傳手機拍攝畫面,微信群成員除“哈斯庭長”外,還有“南院”“樊旭華院長”“法院李加東智”“師剛主任”,以及此微信賬號的登錄者達哇吉(案件承辦法官)。而據天峻縣法院官網,上述聊天群中所提樊姓院長,與該院黨組書記、院長同名。(詳見南方周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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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胡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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