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殺人疑犯咋就變回“未成年”
在被捕之后,為了規避死刑判決,韋學云在父親韋連備、村干部和至少一名警察的幫助下,其年齡由19歲順利地改為17歲。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周明太
一名成年殺人疑犯為逃避死刑,讓其父親、村干部、戶籍警,都參與假造“未成年”戶籍資料。最后,這些造假者亦事敗落網……
4月20日,民警郝振軒涉嫌玩忽職守案在阜陽市臨泉縣法院開庭。這是由三年前一起殺人案引發的連鎖案件之一。在郝振軒之前,已先后有兩人因為包庇一名殺人犯而受審、判刑。
2006年8月3日,阜陽出租車司機劉克森遭搶劫殺害,這樁惡性案件很快被臨泉縣公安局破獲,主犯之一韋學云(已判刑)落網。然而,就在被捕之后,為了規避死刑判決,韋學云在父親韋連備、村干部和至少一名警察的幫助下,其年齡由19歲順利地改為17歲。
矛盾百出的“17歲”
如果不是受害人妻子馬艷玲的堅持,韋學云案原本可能像臨泉縣警方期待的那樣順利審結。2006年8月3日,馬艷玲的丈夫、出租車司機劉克森遭搶劫殺害,這樁惡性案件很快被臨泉縣公安局破獲,韋學云以及另一名嫌疑人李周落網。
在辦案人員移交給檢察院的案卷中,出現了兩個足可以使韋學云被從輕處罰的情節:年齡不足18歲及“投案自首”。按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年齡不足18歲者將不適用死刑。
馬艷玲從起訴書上獲知這兩個細節后,感覺不可思議。
馬艷玲最初知道韋學云年齡是因為2006年9月13日的《潁州晚報》,如此提到韋學云:“2006年9月3日偵查人員將年僅15歲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偵查人員乘勝追擊,將另一名家住臨泉縣瓦店鎮19歲的嫌疑人韋某某擒獲”。
文中的韋某即韋學云。馬艷玲對南方周末記者稱,她曾帶著報紙去過臨泉刑警城關中隊,辦案人員也對其承認韋學云19歲,已經是成年人。為此馬艷玲在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中,沒有寫韋學云父親韋連備的名字。
作為公訴機關的阜陽市檢察院,確認其年齡則是根據臨泉縣公安局移交的案卷。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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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