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旭侖 | 《圍城》里的方鴻漸與繩武堂前的錢鍾漢

盡管幾分“取材于”錢鍾漢,但好比“弟子之青出者背其師”,方鴻漸實未嘗“狂妄自大,愛自吹自唱”,錢鍾漢當然無由“自認為方鴻漸”,光自覺像方鴻漸“全無用處”那一點兒。

責任編輯:劉小磊

錢鍾漢(1912-1982)。

楊絳《記錢鍾書與圍城》:“方鴻漸取材于兩個親戚:一個志大才疏,常滿腹牢騷;一個狂妄自大,愛自吹自唱。兩人都讀過《圍城》,但是誰也沒自認為方鴻漸,因為他們從未有方鴻漸的經歷?!鳖^“一個”是從舅高昌運,末“一個”是從弟錢鍾漢。

錢鍾漢十八歲發表小說《出走》(《學生雜志》1930年10月號),主人公“本來就是目空一切那種高傲少年”。念大學時發表文章論中西戲劇的基本觀念和描寫方法(別詳我的《錢鍾漢署名“堯子”的兩篇比較文學論文》,《中華讀書報》2022年4月13日);還出了本《學生實用尺牘》,于第二十七通自道:“自笑生性不能藏拙,喜把自己一知半解的知識,夸耀給人家聽?!?/p>

《圍城》剛出版,錢鍾漢連載回憶錄《跑龍套雜記》(《人報》1947年7月20日至8月10日),《寫在文前》引喤:

我在無錫,并非社會人物,也從未真有所活動過,但因為人總是社會的一分子,而尤因一般朋友,頗多社會中心分子,以此有時也許被拉著參加某一種集會,也許雖不參加而做過旁觀者,以此與無錫社會活動,雖不能說是真正局內人,但也總算是個業馀跑龍套。我對于無錫社會所以僅能偶然串演跑龍套,而終非局內人,其主要原因,大抵由于性格所限。第一,我本人做人主觀色彩太濃,因此不能成為某派某系人物,而社會活動,則必須集團行動,才能成功。第二,我這個人太沒有責任心,有所作為,全系興趣,人家不敢以全部工作交托給我,就交托我,我也決無自信力敢于接受。第三,我這個人說話太喜逞心,不肯留他人情面,因此很容易得罪人,多得罪人則決不宜于作社會活動。至于我對無錫社會所以有時尚須串演跑龍套,而不能完全置身局外,原因也有幾。第一,有些前輩朋友,因我父親關系,愛屋及烏,想提挈我,因此有事也想給我機會露露臉,無奈劉荊州之子豚犬耳,終是做跑龍套也還不夠。第二,更因為我學無專長,職業常換,士農工商,都有朋友,朋友關系一復雜,社會的事,也就不容你置身事外了。第三,我這人到現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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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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