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指引嚴防“基因編輯嬰兒”,六年反思帶來哪些改變
《人類基因組編輯研究倫理指引》:對生殖細胞、受精卵或人胚進行基因組編輯研究時,嚴禁將編輯后的生殖細胞、受精卵或人胚用于妊娠及生育。
“倫理先行”的治理意見,打破了以往科學研究“先做后管”的常態,體現了國家層面對于科技發展中存在的倫理風險的重視。
“目前法律明確后的要求,也是此前科研工作者的共識,并沒有超出認知理念?!?/blockquote>責任編輯:譚暢
中國科學家首次利用基因編輯方法,獲得5只生物節律核心基因BMAL1敲除的克隆猴。照片攝于2018年11月26日。(中新社/視覺中國/圖)
“人類基因組編輯研究涉及對人遺傳物質的改變,風險難以預測,不僅關乎人類個體的尊嚴和福祉,還可能引發一系列倫理、法律和社會等問題,對人類社會造成顯著而深遠的影響?!?024年7月8日,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醫學倫理分委員會發布《人類基因組編輯研究倫理指引》(下稱《指引》),目的是規范人類基因組編輯研究行為,促進人類基因組編輯研究健康發展。
《指引》特別要求,對生殖細胞、受精卵或人胚進行基因組編輯研究時,嚴禁將編輯后的生殖細胞、受精卵或人胚用于妊娠及生育;不允許進行任何生殖系基因組編輯的臨床研究。
“由于基因組編輯技術快速發展,目前已廣泛應用于生物醫學研究,并為診斷、治療和預防遺傳性疾病提供了新手段?!吨敢返陌l布,為人類基因組編輯相關研究提供了倫理指導和行為規范?!?世界衛生組織人類基因組編輯治理和監督全球標準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委員翟曉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六年來,與人類基因組編輯研究相關的倫理要求不斷地以行業內規范、法規性文件、法律條文等方式,實現“軟法”和“硬法”的協同治理。此外,還組建了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從專業學術角度,為具體的科技領域制定科研綱領和行為指南。
不過,高階的法律規范雖然有效保障了科研工作者不敢輕易突破倫理底線,但下設在各科研單位內部的倫理審查機構,獨立性還有待加強,這在客觀上會影響倫理審查的有效性。
“不讓做的事,已經是常識”
翟曉梅全程參與了《指引》的起草與發布。她介紹,自賀建奎事件后,“基因組編輯”一度成為敏感詞,但相關技術在推動醫學進步和發展方面頗為重要。為了給科研工作者提供一個明確的行動指導,制定有針對性的倫理指引就被提上議程。
2023年,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組建事宜完成后,醫學倫理分委員會就確立了要開展基因組編輯指引相關的工作。分委會的專家學者經過對海內外規范性文件的研讀、一線研究工作的調研,在廣泛征求意見和討論的基礎上,確?!吨敢返膬热菰趥惱韺W、可辯護性、接軌國際等方面均達成共識,力求《指引》在促進科學進步的同時保持科技向善?!笆且粋€水到渠成的過程?!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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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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