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十一年后仍是白條
從1996年到今年的2007年,這件事已經整整11年了。說來話長——
我家在河南省商丘市雙八鎮,我們村在1996年土地承包調整時,按照當地政策我家兄弟兩個,應分得一份宅基地。當時村支書帶著村里的幾個干部,到每一戶應分宅基地的人家,說要集體辦宅基證,手續費1000元,因為都急著要證,各家也都交了,但他們連收據也沒有給。
半年后土地承包調整結束,村頭留下一塊地作為宅基地使用。宅基證也發下來了,可各戶的宅基地卻一直不分。在這11年中,村民不知找了村干部、鎮干部、區干部多少趟了,磨破了嘴也跑斷了腿,但他們卻以種種理由搪塞和推委。村干部已換了幾屆,原來的村干部說自己已不管這事了,新來的村干部又說自己不了解情況,村民們只有自己想辦法了?,F在我村超過宅基證規劃面積亂占耕地、一戶多宅現象非常嚴重,而有些住戶仍然沒有宅基地。
根據《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在宅基地審批過程中,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場”。即:受理宅基地申請后,要到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宅基地經依法批準后,要到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實地檢查是否按照批準的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審批中向農民收取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逗幽鲜∞r村宅基地用地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凡未經批準或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或鄉級人民政府限期拆除或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第二十條規定:經批準的宅基地劃定后,超過一年未建房的,由原批準機關注銷批準文件,收回土地使用權。
然而,11年后,這本1996年10月20日簽發,印有“商丘縣雙八鎮人民政府”和“商丘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所”紅章的宅基證,依然是白條,甚至已經變成了廢紙。由于村干部的不作為引起的拆除和沒收,又該由誰來負責呢?為什么他們做的遠沒有他們說的那樣冠冕堂皇?
這件11年來的天大的怪事,誰來管呢?2007年沒有解決,那么還要等到2008年嗎?
我家在河南省商丘市雙八鎮,我們村在1996年土地承包調整時,按照當地政策我家兄弟兩個,應分得一份宅基地。當時村支書帶著村里的幾個干部,到每一戶應分宅基地的人家,說要集體辦宅基證,手續費1000元,因為都急著要證,各家也都交了,但他們連收據也沒有給。
半年后土地承包調整結束,村頭留下一塊地作為宅基地使用。宅基證也發下來了,可各戶的宅基地卻一直不分。在這11年中,村民不知找了村干部、鎮干部、區干部多少趟了,磨破了嘴也跑斷了腿,但他們卻以種種理由搪塞和推委。村干部已換了幾屆,原來的村干部說自己已不管這事了,新來的村干部又說自己不了解情況,村民們只有自己想辦法了?,F在我村超過宅基證規劃面積亂占耕地、一戶多宅現象非常嚴重,而有些住戶仍然沒有宅基地。
根據《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在宅基地審批過程中,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場”。即:受理宅基地申請后,要到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宅基地經依法批準后,要到實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實地檢查是否按照批準的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審批中向農民收取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逗幽鲜∞r村宅基地用地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凡未經批準或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或鄉級人民政府限期拆除或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第二十條規定:經批準的宅基地劃定后,超過一年未建房的,由原批準機關注銷批準文件,收回土地使用權。
然而,11年后,這本1996年10月20日簽發,印有“商丘縣雙八鎮人民政府”和“商丘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所”紅章的宅基證,依然是白條,甚至已經變成了廢紙。由于村干部的不作為引起的拆除和沒收,又該由誰來負責呢?為什么他們做的遠沒有他們說的那樣冠冕堂皇?
這件11年來的天大的怪事,誰來管呢?2007年沒有解決,那么還要等到2008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