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人士要挾患兒母親陪睡換捐款?慈善組織有權力控制,祛魅正當其時丨快評
控制權才是真正的權力。理論上,善款屬于捐款人,慈善機構工作人員只不過是受人之托,按照捐款人的要求將這些用到特定或不特定的受助人身上,但事實上,這錢一到慈善機構手里,控制權就屬于其負責人,TA想怎么花、撥給誰,基本就是TA本人說了算。正是由于這一點,我們才看到曾有人把好心人的善款變成了脅迫受助女孩“獻身”的誘餌與工具,玷污了善款,也玷污了捐款人的善心。
責任編輯:辛省志
近日,有網友舉報,“公益人士”雷某以捐款撥付為誘,要挾患兒母親“陪睡”。2024年8月9日,央視報道稱,民政部派駐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工作組,已關注到兒慈會9958項目河南“救助站”負責人雷某涉嫌職務犯罪一事,正在對此進行全面調查。
據了解,今年2月,雷某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有關監察機關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5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雷某被調查的“職務犯罪”,是否包括要求患兒母親以陪睡換捐款一事,目前沒有確切消息。
根據南方周末最新報道,有志愿者向南方周末記者提供了她與患兒母親2020年1月21日的微信聊天截圖,后者說:“我也不是什么好人,我只是為了我孩子,每次給支票前開個賓館?!薄叭绻粫r興起也會為難,說今天在哪(個)賓館就得去,孩子在地上,我們在床上?!薄拔乙苍鵁o一分錢治療,醫院催,不得已而為之才屈辱自己,支票才給,一張一萬其實(是)別人給孩子的善意,(我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校對:吳依蘭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