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政績考核當由人大主導
既然對政府進行績效評估、考核,乃是對政府進行監督的題中之義,那么可不可以把“績考辦”承載不了的民意之重、完成不好的監督之務,交由理當行使這一權利的“最高權力機關”來承載并執行呢?
責任編輯:陳敏 史哲 蔡軍劍
如果按照一些專家的建議,大約不久的將來,中國各級政府將新添一個職能部門。它也許會被叫做“政績考核辦公室”,簡稱“績考辦”。
《中國青年報》報道,《中國政府績效評估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日前舉行首發儀式。針對考核體系在現實中遇到的一些障礙,《報告》課題組建議,一要切實將績效評估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二要科學制定各地各部門的考核內容和考核重點,形成正確的導向,同時完善考核機制和方式,形成開放透明的考核體系;三要建立強有力的專職考核工作機構,配備事業心強、素質高的工作隊伍,不斷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客觀性;四是一定要結果兌現,強化考評結果的運用,完善激勵保障機制。“績考辦”之謂即隱現于“建議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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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老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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