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競買過“法拍房”嗎?談談如何抑制司法拍賣腐敗空間丨快評
中國的法院判決生效之后,人身刑如入獄服幾年有期徒刑,目前是由司法部監獄管理局(之前是公安部)來執行的;但財產刑卻是由法院執行局來執行的。所以一種觀點是,應該讓司法部來管所有的執行,這樣法院就不直接觸碰財務,腐敗的幾率大大降低,自然享受尊崇清貴,讓司法的歸司法,讓司法行政(執行)的歸司法行政(執行)。
責任編輯:辛省志
近日,最高檢發布一篇文章,題為《檢察機關依法加強民事執行法律監督,促進司法拍賣房屋規范執行》。文章表示當前個別司法拍賣房屋活動存在若干“雷區”,包括競買人惡意串通、低價競買破壞司法拍賣秩序;被執行人虛構租賃關系妨礙拍賣以逃避債務;稅費數額不明確易引發爭議;涉案房屋騰退難影響買受人使用等。
所謂的“雷區”涉及到“法拍房”乃至司法拍賣某些問題、套路與“潛規則”。圖便宜買了一個“法拍房”,結果業主讓自家老人住在里面,拒絕騰房,或有所謂的租戶走出來,拿出一紙租房協議,租期十年以上甚至二十年,讓人欲哭無淚。
近年來,司法拍賣已不再神秘,大眾可以在淘寶、京東等平臺圍觀甚至參加司法拍賣。除了價錢比較高且需要競價外,在互聯網平臺買“法拍房”的感覺似乎與買其他商品差別不大。這是因為,最高法于2016年出臺、于2017年7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其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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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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