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向“干預司法”宣戰——靠司法自身能否解決“干預司法”?
“人民的監督就是最大的監督,理論上誰都可以來過問案件?!痹摲ü俦硎?,有人打招呼遞條子,會直接提醒他考慮案子的社會影響,“社會影響,你說這理由多正當!”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朱慧靈
■此次司法系統最高改革文件直接向干預司法的行為宣戰,史無前例。
■最高法人士認為,對法院來說,最強有力的武器,就是運用審判權,對非法干預進行排除和制裁,即當事人能夠以案件存在非法干預為由上訴
■有關媒體監督,最高法院將在非法干預司法行為之外,制定單獨的文件,估計在年內出臺。為了實現法治,這就要求各種價值相互讓渡。例如,對正在審理的案件的報道、評論,媒體就應當特別慎重。
是和法官決斗,還是和干預案件審判的官員決斗?有人認為,湖南郴州的彭北京喊錯了決斗對象。
今年,“研究建立對非法干預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辦案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被寫入不久前頒布的《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
司法系統最高改革文件直接向干預司法的行為宣戰,史無前例。有評論稱,這是中國法院近年來在維護獨立判案中所作的最高規格的表態。如真能建立有效的懲戒,無疑是司法公正的最大福音。“把案子辦公正,才是法院說話的本錢。”在外界質疑中國司法改革走回頭路之時,最高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副主任蔣惠嶺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法院不會忘記自己的本職所在。為維護法官獨立審判的基本底線,最高法院正在調研、設計一套非法干預司法責任追究機制:給案件遭受干預的當事人以合適救濟、給干預司法的人員制定有震懾力的戒規。
在各種法律、黨紀、政紀規定均不缺位的現狀下,司法機關自己解決干預司法,實不得已。蔣惠嶺承認,這項任務難度大,需要各界想辦法提點子。
媒體監督司法將單獨制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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