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面前,舉行一場離婚宣告儀式
是消解仇恨,把父母的關注重心重新拉回孩子身上,讓孩子更加客觀地看待父母,“而不是種下一顆仇恨的種子”。
在這類家事案件中,未成年人不是案件的直接當事人,兒童權利常常被遺忘。
責任編輯:錢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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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家事調解室。(南方周末記者郝楠/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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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2024年6月25日下午,一對父母又帶著孩子來到法院。這回,他們是要參加一場離婚宣告儀式。
儀式的主角,是他們的兩個未成年孩子。夫妻的婚姻關系結束,但他們作為父母的身份,永遠不會變化。
儀式里有三方參與。法院是發起者,孩子與父母是參與者,心理咨詢師負責提供核心服務。整個過程中,法院都遵守一個原則——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法官魯肖推動了這次探索。他遇到過不少夫妻離婚時,過段時間又產生對孩子撫養權、探望權的爭執,重新打起官司。夾在父母的“戰爭”中,孩子成了受害者。他希望把問題的處理前移,趕在“戰爭”爆發前,打開父母間的心結。
“不是包裝,也不是隱瞞”
與印象里硬邦邦的法院不同,天河區人民法院約十平米大小的家事調解室里,布置整體呈暖色調,正中間擺放著姜黃色沙發,墻上掛著幅一家三口的卡通畫。
坐在沙發上,兩個孩子頭一次聽到了父母相識、相愛的故事。
故事的講述者,是心理咨詢師、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張欣華。她注意到,這場離婚宣告儀式剛開始時,12歲的姐姐還有些拘謹,但一聽這個故事,整個人都專注起來。8歲的弟弟則更活躍,不時冒出些童真的問題,“為什么先懷上的是姐姐,不是我先出生?”
“舉刀”前,要喂足夠的“糖”?;氐胶⒆由钠鹪?,告訴孩子,他們的出生是被祝福的,名字里帶有長輩的期待,父母也曾為了家庭共同努力,“這很重要?!睆埿廊A說。
不過,那個告訴孩子父母離婚了的時刻總會到來。這時候,興奮的孩子們會安靜下來,有的開始落淚。
父母為什么離婚?魯肖在辦案時,遇到的一個普遍狀況是,孩子“好像知道那么一點,但又不完全了解”。
模糊感讓孩子開始無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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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