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工“緩死”
作為最后一個領刑的核心人物,王維工的被判死緩,意味著上海社保案的審理終結
作為最后一個領刑的核心人物,王維工的被判死緩,意味著上海社保案的審理終結
53歲的王維工相隔兩年再次現身,已是長春市中院被告席上的重犯。這是“上海社保案”最后一個領刑的核心人物。
2009年4月17日,王維工的審判日,庭審選擇在長春市中院的一個小法院,僅王的前同事、辦案人員等少數人參加。他的家屬雖趕到長春,但未獲準到庭旁聽。
一審宣判歷時僅約兩小時,王維工因受賄罪被長春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認定,王維工在1995年至2006年間,為8家單位或個人謀利并收受共計1293.47138萬元賄賂。
對應于上述法院認定的犯罪時間,王維工先后變換的職務包括上海市委辦公廳秘書、副秘書長、國務院辦公廳秘書等。
在過去15年里,王維工向以領導人秘書示人。他早年供職上海市委辦公廳,有“上海第一秘”之稱。2002年秋中共十六大之后,時任上海市委辦公廳副主任、市委副秘書長的王維工,上調國務院辦公廳繼續擔任秘書。
及至2006年夏天上海社保案曝發,王維工受此牽連被專案組多次談話。2007年年初,王緊急空降上海申能集團擔任副總經理,并享受著廳級干部的待遇。曾經灸手可熱的“大秘”,因當年7月的一紙逮捕令而瞬時淪為階下囚。
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獲刑一覽表
陳良宇(主要人物),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 ;2008年3月在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涉嫌受賄、濫用職權; 有期徒刑18年
張榮坤(中樞人物), 原上海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2007年12月在吉林松原中級法院受審;有期徒刑19年
祝均一(關鍵人物), 原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2007年9月在長春中院受審;受賄約160萬元;有期徒刑18年
秦 裕(牽線搭橋), 原上海市寶山區區長; 2007年9月在長春中院受審;受賄682萬余元;無期徒刑
王維工(為張榮坤牽線搭橋) ,上海申能(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曾任上海市委副秘書長、國務院辦公廳秘書;收取張榮坤賄賂933萬元;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3個人的超級飯局
在陸家嘴一棟標志建筑的頂樓,中式觀景餐廳呈圓弧排布,窗外黃浦江美景盡收眼底,江風徐徐,燭光搖曳。
這是2002年1月20日,普通的周日,傳統臘八節。29歲的張榮坤早早訂下最好的兩間包房,提前到此靜候改變他命運的兩位貴人——時任上海“第一秘書”王維工及其代邀的上海市長陳良宇。
張榮坤半年前得知,上海路橋公司要“處理”名下的滬杭高速上海段經營權。聞風而動者有來自浙江、江蘇、北京等地的實力企業,但名不見經傳的張榮坤志在必得,他自認為擁有競爭者無可企及的關系。
身為“大秘”的王維工,正是這一腐敗關系網的核心紐帶。經王聯絡,3名主角相繼入席,價值數萬元的晚宴次第呈現。他們的司機、助手則被隔在另一包間。
當2009年4月17日王維工站在長春市中級法院被告席時,司法審判再次重提當年的那頓盛宴。此時,離開權位的大秘王維工,已風光不再。他身材魁梧,但兩鬢斑白,西裝略皺,未打領帶。
旁聽者注意到,獲知判死緩后,王維工高大的背景微微顫動。他未明確表示上訴。這一反當年的雷厲風行、快言快語。
而先于王維工一年多,陳良宇、張榮坤分別領得了18年和19年的有期徒刑,并已服刑。
司法材料這樣記載:“張榮坤為使其實際控制的福禧公司收購滬杭高速股權得以成功,請求王維工給予幫助。王維工邀請原上海市市長陳良宇與張榮坤一起用餐,并請陳予以關照,陳當即表示支持。”
司法認定的這段細節,成就了張榮坤日后名震上海灘的“公路大王”稱號。其他實力本來更強的各路競爭者,卻因為這頓飯紛紛鎩羽而歸。
飯局實際僅僅持續一個多小時,陳良宇席間一諾,卻何止千金。在同年3月26日,上海市政府一號貴賓廳,張榮坤成功獲得上海路橋公司股權。陳良宇允諾主持了這次簽字協議,前來捧場的政商各界要人,無不瞠目。
司法材料進一步認定:“之后,陳良宇違反決策程序,在沒有充分論證和評估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上海路橋股權轉讓給福禧公司,致使福禧公司實際支付了人民幣10.15億元獲得了最低價值為人民幣13.36億元的上海路橋公司股份。”
陳良宇領得18年刑期的重判,正主要源于與上海社保案關聯的濫用職權罪。
可資佐證的是,陳良宇行政干預上海社保局為張榮坤獲取10億余元社保貸款,由此以現金10.15億元加承債21.92億元的代價,接手滬杭高速公路上海段路權,其現金部分正是上述社保資金。張氏轉以高速公路為融資工具,累計向上海社保借款34.5億元。
違反有關重大事項集體決策的規定,成為日后檢方指控陳良宇的又一鐵證。陳良宇罪責難逃的正是,這樣行政干預審批程序、轉讓價格和經營年限等,致使國有資產損失3.21億元。
張榮坤生于蘇州,家境清貧,父親是返城知青。他18歲結束正規教育,自此開始服裝批發與期貨經營。此后多年實業經營無績可書。他何德何能獲得王維工、陳良宇如此鼎力支持?
張榮坤與王維工
攤開上海地圖,占地1160畝的西郊賓館,如一片落葉飄落在長寧區虹橋路。圍墻之內,儼然中西合璧的小王國:別墅式賓館隱蔽于蔽日的植被中,間或有小橋流水、精致草坪或豪華闊氣的球場。
但這是普通百姓的禁地,亦是上海權力與財富地位之象征。
張榮坤的辦公地址正設于此,他麾下配備了20名24小時候命的司機,提供28輛寶馬、奔馳等頂級轎車輪番接待。這實際沿襲了張氏發展模式:
——“小蘇州”張榮坤18歲出道時,既無顯赫家底,亦無特殊背景,僅是姑蘇城內一個無名商販。他參股經營位于太湖度假村中的五星級國賓館——東山賓館。作為上海政要商賈的尋歡之所,這里也是張榮坤結交與逢迎的首個舞臺。
——事業初成,張氏搬至省城南京,并租用南京市北極閣1號,即宋子文公館別墅群,專司招待高官。
——及至后來將上海西郊賓館作為“大本營”,其事業也由百億頂峰滑落身陷囹圄。
張榮坤與王維工,本是2000年相識于東山賓館的玩友?;仡櫰湄敻槐┰鲋?,王維工可謂最重要的恩主,亦是張氏反哺最大之官員。
法院認定,王維工2001年6月至2006年6月收受張榮坤共計933.2545萬元賄賂,其中6次行賄,選在張榮坤租住的上海市西郊賓館4號樓。
2001年國慶之前,張榮坤送給王維工美金5萬元,這是可追溯的第一筆賄款。同年底王維工之母親病重,張榮坤得訊后驅車數百里往探,并送其兩根500克的金條,價值10.3萬元。兩人從此交情深厚。
驅車探病之外,當年王張還因何交情深厚,已難追考。根據司法機關查證,僅在張榮坤入主滬杭高速之際,即2002年2、3月間,張氏贈美金5萬元和人民幣10萬元;5月份,送美金10萬元和人民幣10萬元;至8月,又送美金10萬元和人民幣10萬元。
王維工獲得張氏賄賂的第二階段,集中于其榮調北京之后。其中1次在上海,另7次在北京。
2002年秋天,王維工入調北京,擔任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地位更為顯赫。張氏以慶祝之名,在上海喜來登太平洋酒店宴請王維工夫婦,并送其價值11萬元的鉆石項鏈一條和鉆石耳釘一對,以示送行。
同在2002年,29歲的張榮坤入選全國政協委員、全國青聯常委等職。他往來于京滬,先后在北京飯店貴賓樓、中國大飯店、北京東方君悅大酒店、北京好世界酒店等地,分7次送給王維工余下的賄款。
行賄最集中的一年是2004年,分4次送出兩個10萬元人民幣,以及兩個10萬元美金。自此,張榮坤向王維工納貢出手闊綽,單筆金額未再少于此數。
2006年上海社保案曝光之時,張榮坤仍兩次在東方君悅大酒店向王維工行賄。其中案發前一月,2006年6月送出10萬元美金。
不過,在法院認定的事實中,張榮坤提供的933萬余元賄賂,只占到王維工全部賄賂的八成,另兩成主要與其紅顏知己康燕有關。
2008年3月,王維工被“雙開”時,中紀委、監察部通過媒體公告稱,“經查,王維工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巨額錢物;生活腐化墮落。”同時通報的內容顯示,王維工的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收受巨額錢物問題已涉嫌犯罪,將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處“生活腐化”指向,正是部隊護士出身的媒體人士康燕。
康燕本籍遼寧錦州,1981年參軍當護士,后入解放軍南京政治學院新聞系學習。1995年轉業至《人民日報》華東分社??凳项H有姿色,她從不諱言自己與王維工的關系,甚至在公開出版物上坦言:“說王維工同志是我的良師益友恐不為過,無論是在上海還是在北京,無論是對我的新聞采訪還是對我個人專著寫作,他都傾力協助有求必應。”
有求必應者,自然不外乎利益訴求。根據法院認定的事實,王維工另有360余萬元賄賂,其中相當比例與康燕有關。正是康王兩人以掮客身份,為各路富豪搭橋解憂,并從中牟利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