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爛尾樓業主信訪獲尋釁滋事罪,當事女子提起上訴
“有些業主人在外地回不來,就找人代辦?!甭蓭熣J為,受業主之托到信訪現場聽取消息,應視為一種委托代理關系,并非“冒充”業主。
法院認為,二人組織他人及本人,前往政府機關滯留的行為,實質上就是一種起哄鬧事。
責任編輯:譚暢
2022年12月,楊陸爽向業主發送此圖,反饋代理信訪人員已到信訪場所。受訪者供圖
90后女子楊陸爽因為代人信訪,被法院一審判尋釁滋事罪,引起社會關注。2024年9月5日,她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她認為自己無罪,已提起上訴,目前在等待二審開庭。
案件緣起于一樁爛尾樓維權。幾年前,重慶市渝北區一處樓盤,因為延期交付及質量問題,引發業主向有關部門的信訪。在其過程中,部分業主因為工作繁忙,便委托楊陸爽為中介,雇用人員代其到信訪現場,代行相關事務。
楊陸爽曾在一家廣告傳媒公司就職,是重慶本地人,因為代人信訪被控尋釁滋事。2024年6月,重慶市渝北區法院審理了該案,楊陸爽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同案另外一名代人信訪的00后男子夏正明,也被判尋釁滋事罪,判刑十一個月。
楊陸爽的代理律師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通常而言,因信訪而被判處尋釁滋事的案例,大多出現強拿硬要或擾亂公共秩序的情節。而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堅稱沒有起哄鬧事、擾亂秩序的具體行為。對于“代人信訪”本身性質的認定,成為該案判罰的關鍵。
律師表示,2022年頒布的《信訪工作條例》當中,并沒有涉及能否代人信訪的規定;民法典關于委托代理制度的部分,對于哪些事項禁止代理做出過明確規定,其中并未規定不能代人信訪。亦有法律學者分析,信訪是法律規定的權利救濟方式,應可以進行代理。
不過,法院審理認為,楊陸爽、夏正明二人組織他人及本人,前往政府機關滯留的行為,實質上就是一種起哄鬧事,應當認定其實施了尋釁滋事行為。
“業主回不來,找人代辦”
“確實有代人信訪的情況?!贝税府斨械纳媸聵潜P,是位于重慶市渝北區的“融創·隱溪曉院”。業主代表王斌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在當地,此處樓盤屬于中高端小區。2020年,王斌以大約兩萬元一平方米的價格,購買了該小區一期的一套物業,按照合同約定,應該在2022年12月30日交房。但是在2022年6月份左右,業主們發現,工地已經停工很久。
他解釋,在當時,一期樓盤只蓋了主體,二期、三期連主體都沒有建起來,且遲遲等不到復工跡象。公開資料顯示,針對隱溪曉院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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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