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4.28-5.5)
純粹的理想主義,往往會在現實中碰得頭破血流,所以即便如法律,也得因地、因時。
責任編輯:史哲
評審:王愛軍 周明華
No.1……
No.2解決征地糾紛要靠獨立仲裁
網易,5月5日,作者:王琳
有效的征地及補償糾紛解決機制在當下十分緊迫和重要。在現行法制管道內,救濟途徑無非是仲裁、復議和訴訟。本來,這三者無所謂誰更優越。就仲裁而言,三千年的皇權傳統使得國人心中對仲裁委這類的非官方組織還充滿著太多的不信任,仲裁結果的權威性也大打折扣。
而將征地及補償糾紛交給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與目前的司法實踐相吻合。交由當事人自由選擇這兩種救濟方法中的一種,不僅可行,更值得提倡。行政復議雖然是在行政體系內的救濟方式,但它既有審查合法性的功能,也有審查合理性的功能。后者對于補償糾紛更具實質意義。而行政訴訟雖然主要審查合法性,但它是行政體系之外的司法救濟,法院作為第三方裁判機構較之行政復議機關更具說服力。從尊重公民訴權的角度考慮,將選擇救濟途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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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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