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俊 | “遼東之役”的注釋及其他:關于《魏征傳》的后話
責任編輯:劉小磊
《魏征傳》注釋原稿及趙守儼改補稿。
小文《〈魏征傳〉的作者及其他》,未能將新見資料補入,就見報了(《南方周末》2024年9月27日)。編輯說,不妨寫個續篇,于是就有了這篇《關于〈魏征傳〉的后話》,主角從前文的“作者”趙武,換成了本文的“審讀者”汪篯。
吳宗國《汪篯傳略》說,汪篯“對《魏征傳》的譯文和注釋也遵照中華書局的要求,按時完成了審閱”(《汪篯漢唐史學論稿》,594頁)。又在敘及《魏征傳》時加注說“審閱稿取走后一個星期,趙守儼先生譯注,署名趙武的《魏征》就出現在新華書店的書架上了,時為1962年6月”(596頁)?,F在我們知道,汪篯審讀《魏征傳》并提出修改意見,共有兩次,分別在《魏征傳》付印前和初版見書后,都留下了親筆信和具體意見。
1962年6月24日星期天,汪篯看完了《魏征傳》注譯全稿,深夜給金燦然寫信:
《新唐書·魏征傳》注譯看完了。我的修改意見寫在清樣上。為了提供您們考慮修改的理由,我把為什么改的意見,另寫成14紙,謹請來人帶上。這清樣我只是挨字看了一遍,沒有復查,大致后半看得仔細些,前半比較粗糙點,估計大錯誤是不會有多少了。沒有復查是因為時間不夠了,別看寫了這一點兒,費的勁卻不算小,因為要修改就得查書,所以前后花了兩整天的工夫,還開了兩個深夜的夜車,這也算是盡了力量了,接稿后,當時就看,一直到現在才搞完,事實上沒有時間再復看了。
汪篯對這14紙的意見做了歸納,說修改意見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注釋中有關史實的錯誤,另一類是關于文字的。針對前者,汪篯說:
其中最大量的是制度方面的,這些我都把修改的證據寫出來了,您們看了會知道。我改的可能比原文多一些,但是數字不大,一共也不過多出數百字,這些希望照改,其中如“尚書右丞”注,文字稍多一點,但不這樣寫就不能清楚確切,希望不要多刪,因為刪了就會有錯。另外是人的籍貫,也希望照改,我改的都是有根據的,以他們的居地為準,盡量不用郡望,今人多不知道六朝人和唐人用郡望的習慣,把很多人的事情搞錯了,如以前羅常培先生就把顏之推當做山東瑯琊人,推出他的語言是山東話,這是大笑話,因為顏之推一家已居江南數百年,他說的應是江南士族的齊聲,即洛陽話。又如有人說祖沖之是范陽人,祖沖之在南朝,范陽是祖氏的郡望,于是有人借此立論,都是可笑的。此外有些關于年代的,修改的意見大致不錯。只是有些地方還要請您們自己斟酌,如有些地名的今地,我的把握也并不是很大的。像“交州都督”條改的卻決不會錯。
盡管提了14紙67條意見,但他還是說“你們這個工作做得太好了,太有意義了”,“將會對人們有很大教育意義,真正是古為今用的東西”。信的最后一段說:
對于《魏征傳》我還有個意見,我覺得附一個魏征簡短的年表比較好些。這件事做起來并不難,就要一天工夫就可以。魏征的事跡全有年代可考。王先恭有個《魏文貞公年譜》做得還好,可以依據。從那里面把魏征的主要經歷和譯文中的事情都列在表上,這對于讀者是有好處的,不知以為然否?如果還有一兩天時間出書,我覺得這工作也可以做一下。
汪篯致金燦然信(1962年7月2日)及吳翊如、趙守儼注記。
旁邊有書局方面領導朱筆批示:“這次來不及了,重印時再附。請吳翊如同志先向他解釋一下?!焙笥袇邱慈缱⒂洠骸拔乙呀洰斆鎸λ@樣說了?!币约傲硪晃粎⑴c者簽名——“守儼”。這是重印本附加《魏征年表》的由來,也是“趙武”指趙守儼、吳翊如的佐證之一。
汪篯《魏征傳》審讀意見末頁。
汪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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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