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警察在昆明機場索賄:“常駐異地執法”,有法可依否?丨快評
這起事件需要解答的疑問還很多,叩問“常駐異地執法”以及與之相關的“出境報備”政策是否合理的問題。相關政策有必要更加透明與精準,明確這項政策的具體實施背景、適用人員與報備方法,讓一切攤在陽光之下,減少普通旅客不必要的額外成本,本身也是依法行政的題中之義。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昆明機場的“吃拿卡要”事件引發關注。2024年10月7日,有網友爆料因“出境未報備”在昆明長水國際機場被警察攔下,索要100元“買煙錢”才得以“通融過關”。事件曝光后,昆明邊檢表示此系外省公安行為,事件正在處理,當事人已被帶走。
最新進展是,該網友稱給的100元已退回。10月9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發布通報稱情況屬實,涉事人員陳某系該州派遣至昆明長水機場配合開展相關工作的民警,網友反映的“報備”和索取費用系陳某個人行為,目前陳某已被停職并接受調查。
而據《九派新聞》報道,涉事民警曾被多人舉報有類似行為,目前最早可以追溯到2024年4月,陳某可謂吃拿卡要的“慣犯”,已經持續六個月時間,“日積月累”之下的涉案金額勢必不是一個小數字。因此值得追問的就是,陳某究竟已經拿了多少次“買煙錢”?其所積累的非法所得又究竟有多少?一共有多少人曾經受害?他們的損失如何?這些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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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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