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案被告人被判死刑:預防加威懾,撐起頭頂一片安全的天空丨快評
這起“高空拋物判死第一案”顯示,唯有繼續加大執法力度,落實刑罰的威懾力,以科技手段鎖定嫌疑人,事先摸排管控類似本案中周某這樣的“五失人員”,方能更好地治理“高空拋物”這一危害公共安全的城市頑疾。有效預防勝于事后追責,加強威懾方能防微杜漸,不能等造成嚴重后果乃至出現人員傷亡了才行動。既然現行立法已經確定了“高空拋物罪”屬于行為犯,治理這一頑疾就應借鑒處理酒駕醉駕的方式,及時撲滅危害公共安全的源頭。
責任編輯:陳斌
近日,備受關注的“2023長春高空拋物致死案”有了新進展。2024年10月21日,被害人家屬對媒體表示,最高法已對被告人周某死刑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周某死刑并立即執行。
2023年6月22日,28歲女子小婁在吉林長春某小吃街買燒烤時,被周某從32樓高空投擲的磚頭砸中額部,不幸離世。法院一審判決死刑,周某并未上訴,最高院也完成了死刑復核。本案也成為國內第一起“高空拋物判死”的案例,開了司法實踐上的先河。而從本案出發,也可更好地梳理社會對高空拋物這一城市頑疾的演變與治理過程,思考治理“高空拋物”的治本之道。
高空拋物既可以造成嚴重后果,也可以并不構成實際危害。長期以來,除非后果嚴重與社會影響惡劣,高空拋物通常只能依照民事侵權來索賠,受害人囿于證據也很難追究抵死不認的責任人。同時正因為高空拋物的隱蔽性,“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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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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