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電動汽車消防隱患,治本重于治標
為地下停車場所立“規矩”以解燃眉之急的治標,確有必要,但是由此產生的治理成本該由誰負擔?車主花錢買車、買停車位,還要為地下車庫的合規性埋單,有失公平。
在居民小區的地下車庫合規性問題上,新規執行要留有空間,尊重社區自治和業主的所有權,而不是強制推行用力過猛。
責任編輯:辛省志
由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編制的地方標準《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日前正式發布,并于11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全國首個關于電動汽車地下停放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標準。
隨著電動汽車的快速增長,電池自燃的消防安全隱患在全球范圍內引發了越來越多的關注。2024年8月1日,韓國仁川某公寓地下停車場的一輛梅賽德斯-奔馳EQE電動汽車突然起火,大火持續8小時才被撲滅,導致140余輛汽車受損,23人受傷住院,700多名居民被緊急疏散。這場火災引發了韓國社會的恐慌。8月25日,韓國首爾市政府宣布新規,禁止電量超過90%的電動汽車停放在地下停車場。這是全球第一個由政府正式頒布的電動汽車入庫禁令。此前,韓國已經有部分小區采取了限制電動汽車入庫的措施。
中國是全球電動汽車第一大國,截至2023年底,中國電動汽車保有量達到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校對:吳依蘭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