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躲到學校廁所吃零食,是為什么?
部分家長只要自己的孩子在學校里與其他同學發生一點點小摩擦,受一點點皮外傷,動輒向教育局投訴學校。這種情況下,教育局通常會和稀泥,遵照“只要家長投訴,那就是學校的責任”的邏輯,直接甩鍋給學校,對涉事學校的領導興師問罪。這種管理制度下的結果必然是,學校和老師為了自保,那只能讓學生這也不能干,那也不能干了。
責任編輯:辛省志
前些天,我受邀參加兒子所在學校的家委會會議,校領導告知一些孩子在學校里的一些“小動作”,譬如有的孩子喜歡在廁所玩游戲,交換小禮物,講悄悄話,甚至吃東西。
作為班級家委會主任,我隨即在家長群轉發了這一“聽聞”。
五分鐘后,L媽媽發言了,“只有我看起來很心酸么?(廁所)”。
Z媽媽也發言了,“我覺得孩子的行為可以理解?!薄笆呛⒆拥膯栴}嗎?不是?!彼詥栕源?。
“孩子為什么不能下樓玩?我不能理解?!盳媽媽顯然對孩子課間不能玩耍表示不能同意。
“此前有個二年級的孩子放學趁沒人翻圍欄,剛好有位老師經過,問他為何要這樣做,知不知道這樣做的風險是什么?萬一從二樓摔下去了,受傷了該怎么辦?學生輕描淡寫地回答——‘只想嘗試一下’”,同樣在會場的另外一位家委會委員Y媽媽解釋道。
“孩子的天性就是玩,不讓下樓真的是抑制了孩子的天性?!盳媽媽依然表示不解。
“好可憐,現在的孩子?!盬媽媽說。
不難看出,部分家長對孩子的“詭異行為”表達了可憐、同情的情緒,部分家長表達了對孩子的理解,還有家長對學校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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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吳依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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